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荆办明电4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深化内涵、贯穿融入、创新载体;坚持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新机制;坚持统筹城乡,着力打造全域文明;坚持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为宗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群众幸福指数和公民文明素质,为我市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有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创建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城乡文明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统筹协调、全民参与、特色创建、为民惠民、长效管理,着力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合阶、三年圆目标”的工作要求,2018年组建专班,分解创建责任,夯实工作基础;2019年强化各项创建指标落实,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达到上游水平;2020年巩固达标,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靠前,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1.宣传绿色、节约、低碳理念。实施新一轮“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主题活动。创建“无烟单位”,开展节约环保教育活动,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分类;倡导“绿色出行”,制定年度节能目标与措施;大力宣传环保先进榜样,曝光反面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责任单位:秘书科、财务科)
(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2.严格“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单位办公区和三包卫生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开展以清除垃圾、清除污水、清除蛛丝网、清除小广告、清洁楼道、清理绿化带、清除乱堆码、清除乱停放、清洗果皮箱等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行动。彻底消灭卫生死角,美化人居环境,做到路面整洁、营院环境优美、楼道清洁明亮、室内窗明几净、绿化地带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责任科室:秘书科)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龙”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施工资质“准入”机制。超前谋划、一流设计、精细建设,打造过硬的民生工程,早日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的休闲服务。(责任单位:工程科)
(三)交通秩序提升行动
4.继续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干部职工遵守交通规则;结合“交通秩序整治攻坚年”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组织,主动深入社区、街道,劝导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团支部)
(四)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5.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扎实推进书香荆门建设。围绕“我们的节日”,组织志愿者赴精准扶贫包联点、养老院、社区等场所开展文化服务活动;加大对单位阅览室等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投入,积极参加荆门市全民阅读暨“象山读书节”活动、“我的阅读主张”荐书活动、“手有余香”图书漂流活动等读书活动,开展“寻找最美读书人”和“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等特色阅读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
6.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丰富干部职工课间文化生活,利用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乒乓球室等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开展工间操、球类比赛、群众赛歌会等文体活动,促进和谐机关建设。组队参加全市组织的春季长跑、体育运动会等活动,充分展示民防文化风采。(责任单位:机关工会)
(五)诚信荆门提升行动
7.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建立信用公示奖惩督办机制。在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掘宣传诚信个人、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失信败德行为;依法依规披露曝光严重失信行为,完善对失信行为的举报;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个人、企业采取差别化服务;在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质量第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评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工程科、政策法规办)
(六)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8.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落细落小落实。利用报刊、媒体、网站及过街通道广告栏等平台,深入宣传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规模化开展“讲文明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社区好人、荆门好人、荆楚楷模、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推选和宣传活动;加大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关爱帮扶礼遇力度,在全社会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办好道德讲堂,打造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服务优良、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民防队伍。(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
9.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与文明同行,为荆门添彩”为主题,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主动公开和完善办事流程,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注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层层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秘书科)
10.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在“救在身边”党员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助残帮困”“环保卫士”“网络文明传播”“文化志愿者”“公益小天使”“科普宣传”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主动深入农村、社区、老年公寓、学校开展志愿活动,力争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中产生影响。(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秘书科、团支部)
11.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积极参加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增加人防、地震展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次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大力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等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推进科普“五进”活动,通过科普讲座、知识竞赛、现场体验等方式,把科普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责任单位:秘书科、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办)
1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利用清明、六一、七一、十ー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结建帮扶社区、扶贫工作联系点,组织开展祭扫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重点抓好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帮助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团支部)
(七)社会安全提升行动
13.深入开展应对空袭和地震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灾害通报机制。强化地震监测预报,突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出现误报误传的信息事故。继续深化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联合组织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利用科技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月、“5.12”、“7.28“9.18”等重要时段开展防空袭、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综合演练,切实提升市民应对灾害防御自救的能力。(责任单位:指挥通信科、防震减灾科)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期推进,成立市民防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创建活动的统筹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负责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各阶段活动的安排落实,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并编发工作简报。结合“两整”活动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三)健全改进机制。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行视察调研,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依托“市委书记专属版”、“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合,听取市民对我办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集监督举报、意见反馈、整改落实于一体的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工作体系。
(四)完善考评制度。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参考《荆门市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和《荆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测评处于末位的责任科室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