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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防办干部作风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日期:2018-04-04
    一、工作目标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解决干部职工作风突出问题,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为我市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二、整顿重点
    (一)聚焦“四个方面”
    1.服务企业方面。对企业诉求不冷不热,办事效率低,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招商引资等惠企政策落实难、兑现慢,项目推进慢;涉企执法简单粗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脱贫攻坚方面。贯彻落实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重视研究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履行帮扶职责不实,帮扶措施不具体,帮扶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3.文风会风方面。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照抄照搬、重复转发,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把关不严,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筒;调研陪同多,走马观花不深入等问题。
    4.基层治理方面。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单一,避实就虚,不透明,不规范;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工作方法单一、态度生硬等问题。
    (二)严查“四种行为”
    1.“不作为”行为。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对部署的工作不指导、不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置、不整改纠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明确意见;把责任往上推,或者热衷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往下移。
    2.“慢作为”行为。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工作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怕麻烦、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标准低,应付差事,得过且过;对需要配合协作的有关事项不积极、不主动。
    3.“假作为”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阳奉阴违,哄骗上级,糊弄群众;干工作图热闹,讲场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成效”,报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
    4.“乱作为”行为。宗旨意识淡化,“官老爷”思想严重,以权压人,作风粗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拿回扣、收红包;滥用职权特别是自由裁量权,执法不文明、不严格、不公正。
    三、整顿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执法稽查、工程监管、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对照整顿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服务对象和群众态度生硬,服务不耐心、不细心、不周到;在解释群众有疑问的政策问题上不专业、不规范、不熟悉,上门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标准不高等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办“两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小组,在专项整顿期间,严格按照“三必”要求(即每周必暗访,每访必查问题,有问题必追究),每周至少对单位内部的明察暗访一次,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查暗访,每周工作例会上向办“两整”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纪律作风检查情况,每周通报一批作风专项整顿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警示效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等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回复。
    (三)狠抓查处追责,形成震慑效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问题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性质较为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从严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严格实行实名制通报、现场指正、个别约谈等措施,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四)加强督办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日清月结周通报”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和动态监管制度,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要及时调整岗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专项整顿期间顶风违纪的,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查处的典型案列,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四、组织保障
    成立干部作风整顿专项工作组,陈克珩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办秘书科,统筹推进干部作风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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