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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计划
日期:2018-03-26

 


    根据《湖北省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和《荆门市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按照省地震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和湖北省市州地震局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地震局以及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保障全面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防震减灾工作
    制定本单位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思想要义。
    工作目标: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机关党总支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形成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合力
    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明确贯彻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并将落实情况适时向本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地震工作部门汇报。
    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时间节点:3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三)筑牢基础,狠抓重点,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基础工作。
    1.积极组织和参加全省地震月会商、半年会商、年度会商及加密会商,完成地震趋势会商报告。
    工作目标:按时组织参加会商,及时掌握震情动态,完成地震趋势会商报告,提出地震趋势建议。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地震台、县市区地震局(办)
    2.及时核查宏观异常现象,从源头上避免地震谣言的发生,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于震情信息的关切。
    工作目标:高效、科学、有序地处置各类地震谣言及舆情事件。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地震台、县市区地震局(办)
    3.认真履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职能,适时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行政检查执法工作。
    工作目标: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地震监测环境不受破坏。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地震台、钟祥市地震办、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地震局
    4.狠抓地震监测台站和信息节点各类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地震监测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地震监测预报,特别是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监测预报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县级信息节点的指导工作,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管理好本级地震信息节点,保证其正常运行。
    工作目标:及时解决运维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地震台、钟祥市地震办、京山县地震局
    5.严格落实宏观观测点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一次)和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核实上报。
    工作目标:强化地震宏观观测点的运行与管理和宏观异常核实与跟踪报告制度。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6.配合省局做好市级强震动监测设备、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示范工程基准站、县级基本站项目建设。
    工作目标:加强市县级监测基本站项目建设。
    时间节点:依省局时间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地震台、县市区地震局(办)
    7.适时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市民广场等场所的地震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并配合省局做好地震震级新国标的宣贯工作。
    工作目标:建设好信息终端,发挥好地震信息节点在震情信息服务中的特殊功效。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工程科、地震台
    (四)整体谋划,彰显特点,全面提升城乡建筑物震害防御能力。
    1.利用各级投资项目联审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落实抗震设防审批管理职责,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2.做好本地区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积极为本地区重点投资项目、重特大建设工程、民生工程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提供抗震设防服务。
    工作目标: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职责,做好服务工作。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3.持续开展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宣贯,做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与住建、水利、交通、电力等相关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宣贯工作。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4.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编制农居抗震设计图集、开展工匠培训、选址设计咨询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农居抗震设防,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广大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工作目标:召开推进会和工匠培训会,创建2个示范村。
    时间节点:4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学校、企业、科普基地建设,丰富示范创建活动内容,建立健全相应的奖励政策。充分利用示范学校、社区和科普基地,向公众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工作目标: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基地1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2个,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和学校6个,创建市级示范社区、学校和企业8个。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地震台、县市区地震局(办)
    (五)整合资源,有效应对,切实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优化地震应急预案,强化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充实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地震应急装备。加强与住建、教育、园林等部门协作,统筹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等相关场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性工作。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2.加强地震应急队伍训练与培训。结合年度军训工作,开展临震集合、野外应急训练和应急装备操作实训。
    工作目标:强化队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素质和操作技能。
    时间节点:4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指挥通信科
    3.组织救在身边志愿者队伍培训,加强与蓝天救援队协作演练,联合市红十字会、市120急救中心开展地震应急疏散综合演练、医疗救护训练等。
    工作目标:强化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培训,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时间节点:5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救在身边志愿者队
    4.积极参加国家局、省局地震应急桌面演练,联合鄂中区地震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协作演练,组织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工作目标:强化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时间节点:5月、7月、9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应急救援大队
   (六)广泛宣传,注重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1.组织好2018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暨汶川大地震10周年纪念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联合举办纪念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纪念征文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宣传和综合演练等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时间节点:“5.12”、“7.28”“9.18”“12.4”等重点时段
    责任科室:秘书科、政策法规科、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2.制作具有本地特色的防震减灾宣传展品,推介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工作目标:创新宣传内容,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实效。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
    3.建设好、维护好、应用好地震部门网站、手机报、微博,及时更新科普宣传内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小区、电梯LED灯箱、公交、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工作目标: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功效,努力实现防震减灾宣传全覆盖。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秘书科、政策法规科、防震减灾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七)大力推进,依法建设,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做好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工作,指导县级地震部门搞好行政审批工作。
    工作目标:配合指导落实好抗震设防3项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2.做好“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主动、规范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工作目标:配合指导落实好抗震设防行政职权和服务工作。
    时间节点:1-12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3.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人大、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检查各地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时间节点:7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执法工作培训。
    工作目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时间节点:4月
    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政策法规科、县市区地震局(办)。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和机关各科室、台站要强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工作中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配合,做到上下联动、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责任科室要搞好分工,统筹考虑,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注重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责任科室要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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