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荆门市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荆纪发〔2013〕1号),结合我办实际,现就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省、市党代会精神,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权力数据库、权力运行平台,实现与省级“一库四平台”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三、清理依据
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依据: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三定”方案规定的单位职能;三是省级规范性文件或省一级机关批准文件;四是经省政府同意由部门制定的文件。
四、清理范围和内容
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市民防办(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关、信息保障中心和地震台。要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处置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和规范。
清理规范的内容为以下十五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服务、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拨款、行政备案和其他权力事项等。其他权力主要指部门、单位内部重大项目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及分配、资产处置、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及其他权力。
五、组织领导
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涉及科室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成立市民防办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组 长:程运平
副组长:陈克珩、干 杯、马雄辉、刘发品、罗明高、杨 洪
组 员:罗宏云、易长林、牛爱民、丁大勇、周克怀、刘红梅、马振国
领导小组下设清权工作专班,专班设在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指导和实施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制度,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清理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清理工作。
六、方法步骤
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从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0月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3年3月)
在参加市清权办组织的动员会议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成立办清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清权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切合本办实际的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清权工作专班人员与省人防办和省地震局及时联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支持,确保清理行政权力工作顺利开展。清权工作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15日前上报市清权办。
(二)自行清理和流程再造阶段(2013年4月—7月)
根据清理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清权工作专班人员对各科室、单位联系人进行培训,由联系人对本科室、单位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清理,查找依据、分类填写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汇总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对内、对外两个工作流程图。同时,在流程编制过程中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各科室负责人对其图表进行初审修改签字后报清权工作专班审核,清权工作专班对各科上报的图表进行核准修改汇总后,再报办清权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7月底前将自行清理和流程再造情况报市清权办核准。
(三)审核确认阶段(2013年8月—9月)
市清权办逐项审核确认报送的清理事项及图表,审核确认后形成审核结果并通报单位。办清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人员根据市清权办审核后指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审核结果,对其清理情况再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四)权力公开阶段(2013年10月)
根据市清权办形成的审核结果,办清权领导小组通过荆门民防网站等宣传媒体对外公布行政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新的行政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同时,做好市清权办对我办清权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荆门跨越发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
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涉及科室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成立市民防办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组 长:程运平
副组长:陈克珩、干 杯、马雄辉、刘发品、罗明高、杨 洪
组 员:罗宏云、易长林、牛爱民、丁大勇、周克怀、刘红梅、马振国
领导小组下设清权工作专班,专班设在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指导和实施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制度,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清理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清理工作。
六、方法步骤
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从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0月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3年3月)
在参加市清权办组织的动员会议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成立办清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清权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切合本办实际的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清权工作专班人员与省人防办和省地震局及时联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支持,确保清理行政权力工作顺利开展。清权工作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15日前上报市清权办。
(二)自行清理和流程再造阶段(2013年4月—7月)
根据清理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清权工作专班人员对各科室、单位联系人进行培训,由联系人对本科室、单位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清理,查找依据、分类填写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汇总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对内、对外两个工作流程图。同时,在流程编制过程中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各科室负责人对其图表进行初审修改签字后报清权工作专班审核,清权工作专班对各科上报的图表进行核准修改汇总后,再报办清权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7月底前将自行清理和流程再造情况报市清权办核准。
(三)审核确认阶段(2013年8月—9月)
市清权办逐项审核确认报送的清理事项及图表,审核确认后形成审核结果并通报单位。办清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人员根据市清权办审核后指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审核结果,对其清理情况再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四)权力公开阶段(2013年10月)
根据市清权办形成的审核结果,办清权领导小组通过荆门民防网站等宣传媒体对外公布行政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新的行政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同时,做好市清权办对我办清权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荆门跨越发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
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根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办清权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专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把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
(二)明确要求,认真清理。清理规范工作要从行使行政权力岗位入手,对照法定依据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清理出的各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填写要求认真登记,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要通过清理规范,达到流程最简、时间最短、成本最低、相对人最方便的目的。
(三)注重协调,密切配合。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在清理由两个科室或两个以上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和相互交叉事项时,工作专班和各科室联系人要主动与相关科室或部门联系,相互协调配合,确保清理规范到位。
(四)抓好宣传,加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五)及时总结,抓好落实。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巩固清理规范成果,按照重新确定的行政权力和工作流程履责,按时报送清理规范工作情况。
(二)明确要求,认真清理。清理规范工作要从行使行政权力岗位入手,对照法定依据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清理出的各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填写要求认真登记,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要通过清理规范,达到流程最简、时间最短、成本最低、相对人最方便的目的。
(三)注重协调,密切配合。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在清理由两个科室或两个以上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和相互交叉事项时,工作专班和各科室联系人要主动与相关科室或部门联系,相互协调配合,确保清理规范到位。
(四)抓好宣传,加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五)及时总结,抓好落实。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巩固清理规范成果,按照重新确定的行政权力和工作流程履责,按时报送清理规范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