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民防办战备值班制度
为落实民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根据上级战备工作有关要求,特制订战备值班制度。
(一)值班组织
1.战备值班由办领导值班、机关值班、地震台信息节点值班组成,其中值班领导1名、机关值班员1名、地震台信息节点值班员1名。办领导值班室在各自的办公室,机关战备值班室和地震台信息节点值班室设在一楼。
2.办领导值班按天轮班,机关值班和地震台信息节点值班由相关工作人员按天轮班。
3.秘书科负责战备值班的组织实施和勤务保障,编制印发每月战备值班表。节假日值班另行编排。
4.战备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8:00至17:30分由机关值班员履行战备值班职责;当日17:30至次日8:00由地震台信息节点值班员履行战备值班职责。交接班时间随作息时间的调整而调整。
(二)工作任务
1.掌握战备值班期间全市民防总体情况,指导督促县(市)人防办战备值班工作并适时抽查落实情况,应对和处置全市民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2.掌握当日战备值班情况,处理战备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向办领导反馈值班情况,落实办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1.树牢战备观念,不得擅离职守。
2.衣着整齐,举止大方,接待来客热情文明,讲礼貌。
3.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4.认真履行职责,详实记录值班日记。了解和掌握本办当日工作情况,正确处置值班事务,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值班室的各种设施设备,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和各种用品,确保整洁有序。
6.当值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并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7.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四)责任追究
值班领导是战备值班的第一责任人,值班员是直接责任人。凡违背战备值班制度的,将按照单位有关奖惩制度进行问责。
附:值班领导职责
1.掌握值班期间全市民防系统总体情况。了解常规工作情况、关注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进展、高度重视重(特)大突发事件,准确预判,妥善处置,并及时做好相关请示汇报工作。
2.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指挥通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指挥顺畅。
3.指导县(市、区)人防办战备值班工作并适时抽查落实情况。
4.巡查本办战备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
5.检查值班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在值班日记上签字。
6.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7.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委托其他办领导代班或由秘书科协调,并告知值班员。
值班员职责
1.严守岗位,文明值班,履职尽责。
2.负责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各项事务,重大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认真记录值班日记。
3.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维持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4.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的主要内容:上级的指示及其执行情况;值班期间所涉事务及处理情况;室内设备的运行状况;各种工作文件和值班记录及其待办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向值班领导报告当日战备值班情况。
6.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7.做好保密工作。
8.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委托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代班或由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协调,并告知值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