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民防办学习教育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人员为办党组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在职干部,必要时可扩大到科以上干部。
2.党组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中心组设秘书一名,由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担任,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和总结以及中心组的其他有关事务性工作。
3.中心组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天。每年交流一次学习心得体会。班子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要写1-2篇心得体会文章。
4.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人防建设和个人思想实际,刻苦钻研问题,努力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决策水平。
二、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定每周五上午为集中理论学习时间。
1.学习宗旨。通过开展星期五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办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争创学习型机关,形成“人人争上游、工作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2.学习计划。机关党总支年初制订学习活动计划,主要内容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科技、军事知识和人防法规政策等。
3.学习方式。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机关党支部每周星期四集中学习,也可以安排个人进行自学;②办内学习与社会活动相结合,既可以在办公室内部集中学习交流,也可以开展社会调查、外出参观考察;③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既可以在办公室内部组织学习,也可以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和先进人物代表来授课;④正反面教育相结合,以正面典型教育为主,同时,利用反面教材(典型案例等)进行警示教育。
4.学习制度。每周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办公室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事后及时补课;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由机关党总支进行批评教育,一年内有3次以上者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学习活动笔记,集中活动时由机关党总支做好学习记录,每个人都要认真做好笔记,年终检查验收采取抽查笔记、理论考试等方式进行,对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5.组织领导。学习活动由机关党总支和秘书科共同组织,并做好学习计划和记录。
三、军事业务训练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机关干部军事及业务素质,适应人防平时及战时工作需要,建立年度军事业务训练制度。
1.机关军事业务训练由主任负责,分管副主任主抓,指挥通信科承办。
2.军事业务训练内容包括:机关干部个人军事素质、战时指挥业务、必备的军兵种知识、军事地形学知识、战时勤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人防工程知识、指挥自动化知识、作战文书知识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3.指挥通信科应按照先基础后应用、先战时后平时、先理论后实践和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制定中长期(五年)训练计划和年度训练计划,报送办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每年军事业务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周,通常集中进行,也可结合演习、演练等活动进行。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和训练的要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及时补课。
5.军事业务训练主要采取统一组织,集中训练的方式进行,也可安排个人自学;对军事技能的训练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对业务类训练以办内人员讲解为主,也可以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授课,还可以开展外出参观、战场考察等形式进行。
6.军事业务训练应实行考核制度,考试成绩登记存档,作为年度评比和政绩考核的依据。考试采取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抽查笔记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