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努力塑造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大力弘扬坚持党性、严守纪律、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忠诚精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的奉献精神,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情况的求实精神,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谦虚谨慎、团结战斗、互相支持的协作精神。
2、 政治纪律
第三条 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维护机关的团结和领导权威。不得参加邪教组织。
第四条 学习认真。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第五条 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同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第六条 注重团结。自觉维护集体的团结,不拨弄是非,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护短,不诿过,诚恳待人,表里如一。
第七条 甘于奉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任劳任怨,乐于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和名利,正确对待政治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
3、 工作作风
第九条 遵守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工作和送签文件,一般不多头请示,不越级办理;对上级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需要向直管领导报告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条 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创造性、高标准地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十一条 提高技能。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胜任本职工作,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十二条 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积极向领导讲实情、进直言。
第十三条 讲求效率。工作雷厉风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努力避免事故,减少差错和失误。
第十四条 密切协作。顾全大局,服从整体,主动配合,勇挑重担。
第十五条 严守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移交、归还和销毁保密文书;对可能泄密或正在泄密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十六条 遵守纪律。自觉遵守机关日常生活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外出打招呼;办公时间不办私事,不进行任何自由形式的娱乐活动,不带小孩、家属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4、 道德修养
第十七条 热爱集体。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
第十八条 维护安全。自觉维护办公室及机关大院的安全,发现各种危害安全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并采取积极的处置措施;妥善保管公共财物,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九条 礼貌待人。接传电话和对待前来办事、上访的人员,要热情耐心、文明礼貌,实行“首问制”;到基层和部门执行公务,要谦虚谨慎、不摆架子。
第二十条 管好家庭。敬养老人,善待配偶,教育子女,自觉营造家庭的和睦幸福,关心、照顾和热心帮助邻里,不做干扰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事,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
第二十一条 文明娱乐。业余时间参加各种社交和娱乐活动,要语言文明、举止端正。禁止进行赌钱、物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二条 注重公德。在公共场所衣着整齐,仪表端庄;无污言秽语,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自觉爱护公共设施。
第二十三条 艰苦朴素。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生活俭朴,不奢侈,不浪费;婚丧嫁娶、生日庆典、子女升学和过年过节等,不请客,不铺张,不行贿受贿。
第二十四条 讲究卫生。带头遵守创建文明城市及文明大院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5、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适用的对象,是在本机关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机关各级负责人都要带头执行本规范,并按照分工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下属人员的督促检查,保证本规范的顺利实施。